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浙江義烏召開新聞發布會,批準發布《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網上監測規范》(以下簡
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浙江義烏召開新聞發布會,批準發布《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網上監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等50余項國家標準,涉及工業制造、環境保護、社會服務、電子信息、家居服務、農業安全等諸多領域。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持續快速發展,交易產品日益豐富。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電商交易規模高達31.63萬億元,其中有形產品交易占比超過50%。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交易產品的質量問題也時有發生,由于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與傳統的產品質量管理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因此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管理一直備受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并成為影響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領域。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網上查找、源頭追溯、屬地查處、誠信管理”的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監管新機制。
此次《規范》的發布,在對電商交易產品質量信息來源、監測設備、人員、資金配置、采集方法、風險等級評估以及評估報告處理辦法等方面皆做出具體明確。
例如,根據《規范》,電商交易有形產品的風險評估分為5個等級,包括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較小風險和微小風險。根據質量風險評估結果,僅將重大風險和較大風險列入網上監測范圍,而對于一般風險,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確認,形成風險確認報告。
質量監測結果同樣按照風險嚴重程度被分為前述5個等級。監測結果報告生成后,將被納入質量信息庫,并分別向電子商務平臺、生產企業及監管部門同步反饋。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范》的實施,有助于規范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網上監測相關活動,為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的風險預警和管控等提供技術支撐,促進電子商務交易產品的質量監測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的有效協同,進一步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我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管理水平、改善質量監管和質量環境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今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施行,從監管層面認同了電子商務這一商業模式的合法地位,并為其提供法律保障;6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定于今年6-11月開展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進一步打擊網絡交易違法行為。此次《規范》則在具體商品質量監測操作方面提出更加明細的要求。
“此前的《電子商務法》屬于法律,其規定原則性相對較強;而這個《規范》從代碼上來看,屬于推薦性標準。”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表示,從法律適用角度,一些規則可以作為在法律法規沒有的情況下,視做行業慣例,同樣能為電子商務平臺交易商品質量網上監測監督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規范和指引,值得推廣應用。
除該《規范》外,此次發布會還批準發布了其他50余項國家標準,涉及工業制造、環境保護、社會服務、電子信息、家居服務、農業安全等諸多領域。
其中,在消費品領域,標準涉及眼鏡、紡織品、服裝、制鞋、鐘表、家電、發制品及制筆等;工業制造領域,新發布的《重型機械通用技術條件》系列國家標準,屬于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重型裝備制造業基礎工藝標準,將推動我國重型機械制造行業整體的工藝技術進步,為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發揮“橋梁”作用。
又如,在社會服務領域,新發布的《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作為殘疾人托養服務領域首個國家標準,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提出了規范性要求。家居領域,涉及傳統家具等名詞術語、售后服務及智能管理系統技術要求;農業安全領域,涉及有害生物名錄和鄉村氣象防災減災建設等。(記者:陶鳳 劉瀚琳)
關鍵詞: 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測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