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環保綠色出行,方便市民出行,又深得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歡迎。于是乎,仿佛一夜間,在各路資本的助力下,如雨后春筍般,全國涌現了十多
低碳環保綠色出行,方便市民出行,又深得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歡迎。于是乎,仿佛一夜間,在各路資本的助力下,如雨后春筍般,全國涌現了十多個共享單車品牌。
為了爭奪客戶,各家使出渾身解數,你送2元月卡,我直接免費騎;你收押金,我不收……在瘋狂的市場博弈中,消費者從中得到了一些益處。誰家便宜我騎誰家的車,一度,消費者下載三五個共享單車APP是很常見的現象。
而消費者的不斷加入,也讓更多共享單車企業看到了這一新興業態的前景。據有關部門統計,僅摩拜和ofo就有高達1000萬的用戶。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進入。
但是,市場總歸是有容量限制的。很快,一些靠免押金、免騎行費的中小型共享單車企業繃不住了,隨即就是破產,甚至裹挾著諸多用戶的押金逃離市場。潮水般的涌入,亦如潮水般的退出,有些企業尚未摸清市場規律,就這樣匆忙退場,以至于對其投放市場的共享單車也無暇顧及了。
這些單車要么被一些投機人“拿走”再生財,要么就直接堆放在某一處,行程場面壯觀的共享單車“墳場”。
實際上,那些依然在運營中的企業對損毀共享單車所持的態度也不是積極的。相比較回收或維修費用高于一輛新車的成本估算,這些企業更傾向于將那些損毀車輛甚至是被有關政府部門沒收的正常車輛棄之不顧。
對于共享單車發展中出現的這種現場,我們習慣于用“新生兒”的成長總有過程這樣的說辭來開脫。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卻是,環保時不我待,國家已經將發展生態文明上升為國家戰略。作為一個新生事物,作為一個旨在環保的新型業態如此草率對待環境保護,實該深刻反思。
首先對于共享單車生產企業來說,不應因為有關規定限制了共享單車的三年使用期限,就在材質方面偷工減料,甚至使用不環保的材質。
再者,對共享單車使用企業來說,首先讓擔當起企業的社會責任,不能因為無利可圖甚至賠本,就讓損毀的單車自生自滅,任其破壞生態環境。
對于政府來說,在對新生業態予以大力扶持發同時,還應當時刻繃緊生態文明、生態保護這根弦,對那些以各種形式破壞生態環境、破壞生態文明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或罰款、或對責任人施以法律的懲罰,直至吊銷其經營資質。
生態文明建設是個綜合性、系統性、長期性的工程,短期靠宣傳,長期靠教育。因而,對于使用者來說,企業和有關政府部門不妨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規范停車、愛護車輛,讓這種意識成為消費者的一種自覺行為。
這樣從生產源頭到使用終端都有了監管,相信“環保新時尚”的共享單車不會淪為讓人詬病的“城市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