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間,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將IPO(首次公開發行)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
20日晚間,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將IPO(首次公開發行)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此舉旨在回應市場需求,統一與被否企業重新申報IPO的監管標準,支持優質企業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為防止部分資質較差的IPO被否企業繞道并購重組登陸資本市場,證監會此前曾發布相關問題與解答,對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設置了3年的間隔期要求,并強化信息披露監管。
常德鵬表示,此前的做法對防范監管套利、維護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考慮到IPO被否原因多種多樣,在對被否原因進行整改后,不乏公司治理規范、盈利能力良好的企業,其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呼聲非常強烈,此次政策調整旨在回應市場需求。
近期,證監會在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領域推出了一系列舉措,包括進一步簡政放權,鼓勵市場化并購,提高審核效率;積極支持優質境外上市中資企業參與A股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等。
常德鵬強調,證監會將繼續深化并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服務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