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的惠民力度不能僅僅依賴于財政供給力的強化,而應當著重撬動市場化力量的作用。同時,養老金的供給支付能力不能僅僅由繳存數量來決定
養老金的惠民力度不能僅僅依賴于財政供給力的強化,而應當著重撬動市場化力量的作用。同時,養老金的供給支付能力不能僅僅由繳存數量來決定,應當想方設法拓展養老金的增值渠道。
進入7月以來,各地提升養老金的動作頻繁不斷,目前已有北京、上海、青海、遼寧、河北、寧夏、江西、湖北、陜西9省市宣布上調養老金,更多省份還會繼續跟進。據悉,今年的養老金最低標準提升至了每月88元,初步估計約有1.4億城鄉退休人員從年度調整中受益。
養老金的上漲是經濟發展與改革紅利對普通百姓的惠顧,代表著我國民生水平獲得了進一步的改善,但養老金的更多支出必須要有厚實的養老金賬戶做保障,或者說必須以經濟的持續增長帶來國家財政收入的日益改善為前提。而未來,我國養老金的支出壓力將越來越大。按照人社部給出的權威說法是,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著收入增速放緩、支出增速加快、部分地區基金面臨耗盡的風險。這也就意味著,未來養老金的持續上調并不具備可持續性。
有數據顯示,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實現14年連續性上漲,但不同于先前連續11年10%左右的上漲幅度,從2016年開始,養老金的漲幅已經連續3年下滑,從最初的6.5%調降至去年的5.5%,再降到今年的5%。人社部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的放緩。在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速放緩的情況下,必然出現供給端養老金繳納增量的減少,傳遞到需求端就是養老金增幅的降低,由此說明養老金后續漲幅預期還會繼續削弱。
我國目前4.4萬億元的養老金余額還能支持16個月的發放。時下我國60歲以上老人達到2.3億人,今后每年還有800萬—1000萬人邁入老年人行列,到2040年,老年人口占比將達到28%左右。同時,隨著老齡化的加劇,同期我國人口撫養比(勞動年齡人口與老年人數量比率)將從目前的2.8∶1降到2:1。一方面,老年人口增多推動養老金需求口徑的放大;另一方面,適齡勞動人口的減少引起養老金增量半徑的萎縮。后續基本養老金發放的上漲空間可謂越來越窄,甚至會進入滯漲周期。
事實上,圍繞著做實基本養老金賬戶,國家出臺了不少政策。如,自今年起實施養老金基金的中央調劑制度,以彌補部分地區養老金發放的不足。此外,還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收益來增加社保基金的總量,以及推出養老金基金投資品種等等。然而,增大養老金的支出能力,不能僅靠公共財政的供給,還應當同時通過改革的辦法調動民眾的薪火力量。比如,可以考慮適度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以增強財務的可持續性;加快養老金的全國統籌步伐,增大養老金的投資收益;建立養老金精算制度,將參保者的繳費水平、繳費年限以及整個職業生涯期間的工資收入等因素綜合其中,使參保者明確未來待遇的預期,達到增強制度信心的效果。此外,養老金發放標準的提升必須引入掛鉤機制,充分彰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效果。
需要進一步強調的是,即便是通過多方聚力做實了基本養老金賬戶,但也只能保證我國養老金的替代率(一個人退休后領到的第一個月養老金除以他退休前最后一個月所領到的工資之比)達到42%的水平,最終結果也顯然遠低于歐美國家70%的替代率。這也就是說,要保證養老金領取人退休后的生活水準不出現明顯的下降,不能僅僅將希望寄托在基本養老金之上,還必須通過改革的深化調動和激發更多的市場力量。
與國際上一樣,我國采取的是由基本養老保險、年金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共同組成的“三支柱”養老金管理模式。而目前職工95%以上的養老金發放來源于基本養老保險,在養老保險金的賬戶資金構成中,基本養老保險的占比近7成,其他兩部分分別僅占17%和13%,足以說明后兩者還有潛力可挖。同時,西方國家的成功實踐也表明,只有當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金真正成長起來后,才能使得養老金替代率達到70%以上的水平。
企業年金計劃被稱為我國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雖然推動已有13年之久,但實際情況并不理想。人社部的數據顯示,目前企業年金余額積累規模僅1.24萬億元,占GDP之比不到1.5%。雖然建立年金的企業數量達到了7.9萬戶,但占比也僅0.35%。同時,參加年金的員工人數盡管達到了2300萬人,但僅占城鎮就業人員的5.6%。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據人社部的統計報告,最近3年參與年金計劃的員工人數呈現不斷走低的趨勢,對應的數據分別為1.02%、0.37%和0.17%。對此,今年2月初人社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企業年金辦法》,就年金繳存比例與方式以及年金最終權屬等作出很多創新性規定,但目前來看,效果并不顯著。作為進一步的刺激措施,是否可以考慮增加企業年金稅收優惠幅度予以實質性推動。
作為養老保險的“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目前表面上看來整體市場規模達到了1000多億元,但屬于養老年金保險原保費的部分不到500億元,實際替代率水平不足1%。為了激活商業養老保險,從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啟動了為期一年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按照權威機構的測算,稅延養老險有望撬動每年千億元級別的增量保費,預計2027年個稅遞延養老金資產規模可達3.2萬億元,其對養老金支出筋骨的強壯作用不可小覷。不過,最終稅延養老險是否會出現如同稅優健康險那樣叫好不叫座的局面,取決于試點之后的稅延限額、個稅優惠幅度,以及是否采取財政直補等關鍵指標的調整了。
綜上所述,養老金的惠民力度不能僅僅依賴于財政供給力的強化,而應當著重撬動市場化力量的作用。同時,養老金的供給支付能力不能僅僅由繳存數量來決定,應當想方設法拓展養老金的增值渠道。養老金改革是一個紛繁復雜的系統工程,任何單項舉措都不可孤軍深入,而必須集結整體性的協同能量。另外,在傳統養老金機制已經成熟或者定型的生態下,養老金體系的完善應當突出薄弱環節,即注重“補短板”,以漸次重塑養老體系的基本結構。對于民眾而言,應當放棄國家保障的舊有觀念,主動配合養老金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積極參與商業品種的認購,強化與提升自我保障的能力,同時跟進必要的政策教育與財政金融輔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