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這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我國將通過實行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統一調劑使用,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整體抗風險能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昨日在國務院新聞辦介紹相關情況時表示,從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總體情況來看,運行較為平穩,能夠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但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的問題日益嚴重,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目前,我國將有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散存放在全國2000多個統籌單位,這種‘地方割據’的局面,不僅使得養老金結余無法在全國范圍內發揮互助共濟、余缺調劑的作用,而且大幅增加了養老金的行政管理成本。”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董登新認為,與其歸集困難重重,不如全國統收統支。因此,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便是盡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即全國統收統支),盡量縮短中央調劑金制度的過渡期,結束地方割據,打破地方封鎖,真正實現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具體來說,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在撥付方面,《通知》確定,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地方。中央調劑基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核定的各省份離退休人數確定撥付資金數額。
與此同時,《通知》也確定,中央調劑金只是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其中一步,今后,國家統一制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統一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各項政策全國統一。
千億元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基金將吸引社會資金參與
近期,國家發改委與中國建設銀行將建立戰略合作機制,以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為目標,共同發起設立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并通過設立子基金等方式進一步吸引社會資金,基金目標規模約3000億元。
去年年初,國家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了《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該《指導目錄》是為了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5大領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8個產業,40個重點方向下近4000項細分產品和服務。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的模式主要是財政性資金投入一部分然后再加上社會資金,運作方式主要是按照市場化運營,由專門的基金機構負責,多數是股權投資基金,主要以股權開展產業投資,部分以股權+債權的方式參與產業投資。
浙江財經大學浙江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基金規模占所有政府引導基金的10%左右,規模和體量相對較大。從公司法律看,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的運作方式一般分別為公司制、有限合伙和信托,實際中大多采用有限合伙制,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基金管理公司做一般合伙人,引入其他資本做有限合伙人。
中投顧問一位分析師表示,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已經打下良好基礎。在未來幾年,將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形成產業競爭力的關鍵時期。各地應抓住中央大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推動創新發展的歷史機遇期,找準當地的發展機會,構建當地的新興產業鏈和創新鏈,形成具有競爭力的特色新興產業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