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銀保監會公布了第二批經營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險)試點的保險公司名單,人保壽險、民生人壽、工銀安盛人壽和東吳人壽等
7月6日,銀保監會公布了第二批經營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下稱“稅延養老險”)試點的保險公司名單,人保壽險、民生人壽、工銀安盛人壽和東吳人壽等四家險企入圍。
截至目前,共有16家保險公司獲批經營稅延養老險。5月31日銀保監會公布了第一批名單,共有12家險企入圍,包括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人壽、中意人壽、英大人壽。
5月中旬,銀保監會發布了《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試點保險公司開展此類業務的門檻及此類險種的具體產品形態。《暫行辦法》指出,保險公司需在中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連續經營養老年金保險或養老資金管理等養老保險業務三年以上,具有成熟的養老保險業務經營管理經驗。
銀保監會表示,進入名單的保險公司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合規、安全穩健,做好稅延養老險業務的經營管理。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對保險公司稅延養老險業務經營行為進行嚴格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推動業務規范健康開展;同時,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繼續對保險公司報送的開展稅延養老險業務報告進行核對,及時更新公司名單。